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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保业务推行“不见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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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3日 03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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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 实习生肖梁远报道)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疫情期间,自治区社保局社保业务经办大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积极推行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传播风险,尽最大可能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网上办、掌上办。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时,均可通过新疆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进行办理;企业办理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可将相关申请传真到自治区社保局社保业务经办大厅进行办理。另外,参保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新疆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掌上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电话办。参保单位无法通过网上经办大厅提交缴费手续的,可通过拨打自治区社保局社保业务经办大厅电话申请缴费,经确认后直接打印缴费单。此外,参保单位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暂停业务、职业年金申拨、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社保卡变更等业务,均可拨打电话咨询办理。

邮寄办。参保单位办理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退休人员新增业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及社保卡变更等业务,可将相关资料邮寄至自治区社保局社保业务经办大厅,经审核后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自治区社保局还公布相关业务咨询电话:企业可拨打0991—3689959、3689957、3689936、3689962(传真)咨询和办理社保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可拨打0991—3689951、3689952、3689955、3689953(传真)咨询和办理社保业务。

http://www.xinjiang.gov.cn/xinjiang/c100225/202002/97f6fc2ad0e749d0a72ab9f68505ee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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