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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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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1日 05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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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宗局,各地州、市民宗,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新疆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积极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疆民委(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政策研究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民族研究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努力做好民族研究工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及资助额度

2021年度新疆民族宗教政策研究所拟开展民族研究项目10-12项,研究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下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5-7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即可获得经费资助。前期拨付课题经费80%,待课题评审结项后拨付剩余20%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本次民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全面开放原则,对申报者所在单位、职称、职务不作要求(无工作单位及退休、离休者除外)。

2.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轮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4.申请人所申报课题必须经所在单位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等,统一组织申报,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并填写《课题汇总一览表》。

四、注意事项

1.《课题指南》中的重点项目参考题目是方向性的,可按原题申报,也可聚焦其下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一般项目参考题目,可做适当调整,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课题实行专家会议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5000字,并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民族研究项目研究时间为7个月,20216月30日前完成。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1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新疆民委(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政策研究所。

2.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论证活页》《课题汇总一览表》,请在新疆民委(宗教事务局)官网申报通知中下载。《课题申报表》《课题论证活页》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中字体不得小于4号字;《课题申报表》《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单位申报课题《课题汇总一览表》1份,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新疆民委(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政策研究所。

人:吐尔逊古丽·克热木 李景

联系电话:0991-2666174   2666173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70号504室

   编:830002  

   箱:184126122@qq.com

附件:1.2021年度民族研究项目申报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表

3.课题论证活页

4.成果书写格式

5.课题汇总一览表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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