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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监督检查处(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20年01月12日 10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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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研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和协调处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事宜;负责全区清真食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处 长:姚 克
副处长:安 琼
联系电话:0991- 266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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