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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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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4日 0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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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8〕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民委发〔2019〕103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国开发〔2020〕5号),2020年中央共下达我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1111万元。

二、分配原则

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坚持以下原则:

(一)资金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分配测算。

(二)资金分配对象为有贫困人口的边境县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市、深度贫困县以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县。

(三)资金分配重点向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县倾斜。

三、分配结果

2020年参与分配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规模111111万元,经报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分配结果为:

1.安排到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共计82218万元,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规模的74%

2.安排到自治区22个深度贫困县共计71189万元,占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规模的64.07%

3.安排到自治区32个国定贫困县共计82201万元,占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规模的73.98%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详见附件:2020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五、监督电话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经济发展处:0991-266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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