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侯杰等13名同志为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次
2018年03月16日 01时04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关于遴选侯杰等13名同志为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面谈、体检、公示等程序,侯杰等13名同志遴选为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侯杰等13名同志名单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侯杰等13名同志名单
一、自治区水利厅
侯杰、徐静、季江、巩晋、张梅、王胜虎、刘伟杰、李军华
二、自治区国资委
杨剑、马军
三、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侯云康、付梦琪、买买提·木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