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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侯杰等13名同志为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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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01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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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侯杰等13名同志为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面谈、体检、公示等程序,侯杰等13名同志遴选为自治区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侯杰等13名同志名单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侯杰等13名同志名单

一、自治区水利厅

侯杰、徐静、季江、巩晋、张梅、王胜虎、刘伟杰、李军华

二、自治区国资委

杨剑、马军

三、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侯云康、付梦琪、买买提·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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