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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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10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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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目前笔试环节已结束,现将自治区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等后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岗位25026500022按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岗位25026500023按聘用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民委办公楼813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70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审查,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需携带材料如下:
1.《自治区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贴近期蓝底渐变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网、学历信息认证报告各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笔试)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5.如应聘者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29日19:30,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或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者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资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得报考岗位入闱产生空缺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最低分数线。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自治区民委官网,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联系电话:0991-2666204
自治区民委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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