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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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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0日 0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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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摆在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新时代的民族工作要求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予以回应和阐释。2023年,《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出台,提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研究作为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选题重要内容,支持社科界开展相关研究。为了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新型智库和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19条。一是总则,明确研究基地的指导思想和职能定位,研究基地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实践指导和理论研究的载体平台。二是申报评选。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当为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具备开展学术研究的单位(机构)、社会组织。基地申报通过遴选的方式产生,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复审阶段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评估,确定拟入选基地名单。三是职能任务。基地主要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开展理论政策研究、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活动。四是基地建设。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为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单位,提供经费资助和项目支持,对基地开展的研究或重大活动进行指导和把关。五是考核评估。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模式,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基地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基地,直接进入下一轮周期建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基地资格。六是附则。《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贯彻落实

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将会抓紧时间印发研究基地的申报通知,启动申报工作,加强宣传解读、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大力推动《管理办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自治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相关政策文件:http://mwzjswj.xinjiang.gov.cn/xjmzw/zcwj/202311/903db78b264644eb9c399bfc237e7a8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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