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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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183728/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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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八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自治区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精准化、多元化、常态化”普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责任体制机制筑牢法治工作根基

自治区民委始终将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举措,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细化责任清单。严格对照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实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普法任务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全过程,明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核心普法内容,确保普法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三是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法治素养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深化学法用法实践,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以法治能力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法治培训10余场次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在全区民委系统各类干部培训班次中设置法治专题,重点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范等内容,全年举办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240余人次。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举办相关法治培训班,培训干部1200余人次,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专业素养和普法能力。三是推动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法治要求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社会普法宣传,厚植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认同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普法宣传与民族工作深度融合,营造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突出宪法宣传引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推动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组织开展《坚持旗帜引领弘扬宪法精神开创新时代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与法同行”讲法活动。编印发放《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学习资料》100本,向36个边境县(市)发放宪法及相关法律单行本7000套,宪法精神凝聚民族团结共识二是深化民族法规普及将《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作为普法重点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迹,增强各族群众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普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观看宣教视频、参加专题讲座,累计参与500人次,筑牢国家安全法治观念。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专家深入解读,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推送相关知识与案例,提升干部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与运用能力。

、创新方式载体,全方位拓展普法阵地效能

积极拓展普法渠道,推动法治宣传贴近基层、融入日常,切实提升普法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一是建强机关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机关电子屏等载体,常态化滚动播放法律知识、政策解读、公益广告等内容,营造机关浓厚法治学习氛围。二是激活基层普法网络。依托驻村工作队农村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等基层场所,搭建群众学法平台。鼓励群众在重要时间节点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推行执法普法融合。严格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在民族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纠纷调解等过程中,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执法过程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统一,提升普法实效。

一年来,自治区民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普法与执法的融合深度不够,释法说理的系统性、通俗性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形式有待完善。下一步,自治区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在普法精准性、形式创新性、融合深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上持续用力,不断提升民族工作领域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法治新疆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