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荣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扶持马产业若干政策的建议》提案(经济建设类第181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局)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昭苏县素有养马的传统和经验,马场建设历史悠久,是我区马匹改良成效最显著、存栏数最多、繁育技术体系较为齐全的马场。2003年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天马之乡”。近年来,昭苏县紧紧围绕做强、做大马产业,确立了建设现代伊犁马产业“五大基地”的总体目标,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多方集中力量,大力发展伊犁马产业,取得了可喜的成效。马产业是昭苏的一大特色产业,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丽荣委员关于将昭苏马产业纳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予以重点扶持的事项,权力实际在当地政府。因为,从2017年开始,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文件要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审批权已下放至县(市)一级,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马产业事宜,请当地政府统筹考虑即可。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2017年3月1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经济处 联系人:吴凯 电话:0991—2666295 13899826659 |
若干 经济建设 第181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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