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来提·阿布都瓦依提委员:
您在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边境山区扶贫投入力度的提案》涉及我委业务职能的内容提出以下意见: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边境地区发展问题,在不同时期都采取特殊政策加以扶持。特别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以来,切实解决了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但是,由于新疆边境地区地处偏远,属高海拔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缓慢,面临很多困难,加快边境地区发展仍是新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叶城县是我区最早纳入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县的边境县市之一,为帮助叶城县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逐年加大对叶城县的扶持力度,2016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922万元,其中:叶城县1650万元,占到了下达喀什地区资金总量的20%。通过实施水利、农业、畜牧以及培训等各类惠民项目,有效促进了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为加快边境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实现我区和全国各省区同步奔小康,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建议国家民委、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我委(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快推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2017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经济处 联系人:裴海龙 2666210 13999164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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