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钢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和田地区设施农业“嵌入式”发展试点工程建设建议》提案(经济建设类第30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局)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您站在贯彻落实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推进各民族“嵌入式”融合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关于支持和田地区设施农业“嵌入式”发展试点工程建设建议》的提案,对推进和田设施农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以及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实现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和交融,丰富民族团结的内涵,对推进和田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委(局)也将会同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利用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田地区民贸企业做大做强,配合“嵌入式”发展工程,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和田地区脱贫攻坚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 2017年3月1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经济处 联系人:吴凯 电话:0991—2666295 13899826659 |
和田地区 设施 农业 嵌入式 试点 工程建设 经济建设 第309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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