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2.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研究起草自治区相关贯彻意见。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了2轮“结亲周”活动。三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赴哈密调研指导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认真做好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推荐评选等前期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我区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前期筹备工作。五是举办全区民宗系统干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培训干部126名。选派人员赴南疆深度贫困县开展“冬季攻势”工作。六是赴哈密、和田、喀什等地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脱贫攻坚、“访惠聚”等工作进行调研。 关于“33.进一步促进宗教和睦和谐”方面 一是配合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2019年自治区春节团拜会。二是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筹备召开自治区宗教界爱国人士座谈会。 |
政府工作 工作报告 一季度 完成情况 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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